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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书”高考答疑

 

1.什么是广东高职高考“3+证书考试”

1.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随迁子女等报考所需资料咨询各地招考办);
2.提供“专业技能证书”。
       证书说明:考生高考报考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包括会计证书、电工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土木工程证书、化学证书、旅游证书、教育综合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体育技能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未有技能证书或者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且报了2014年上半年证书考试的,凭报考技能证书的回执可以先报考,2014年4月30日前到报名点办理补登手续(补登时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后,具体咨询各地招考办),未办理补登手续的考生将无法填报志愿并参加录取。


2.广东“3+证书”高考报考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随迁子女等报考所需资料咨询各地招考办);
2.提供“专业技能证书”。
       证书说明:考生高考报考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包括会计证书、电工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土木工程证书、化学证书、旅游证书、教育综合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体育技能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未有技能证书或者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且报了2014年上半年证书考试的,凭报考技能证书的回执可以先报考。


3.考试时间

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1月进行。



4.招生计划

各有关高校依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要求及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别,确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月上旬统一由省招生办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版)》中予以公布。考生根据自己考核合格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别及就读的中职学校专业对应报考高校的相关专业。

省内各高职院校均需安排计划招收“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且预安排招生计划不得低于年度总计划的15%。相关高校具体招生专业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另文通知。




5.志愿填报

我省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填报志愿同时进行。

本科批次设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专科批次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6.录取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

1.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开始投档录取。

2.本科批次院校遵循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45分,证书等级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择优录取。





7.时间安排

1月上旬,进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各高校编制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1月中下旬,进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评卷;

2月上旬,各高校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本科批次院校报送并公布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及职业技能考核大纲,做好招生宣传发动;

2月下旬,公布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

3月初,报考本科批次院校考生报名并参加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3月上旬,本科批次院校向省招办报送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3月中旬,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3月下旬,组织高校进行招生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8.时间安排

1月上旬,进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各高校编制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1月中下旬,进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评卷;

2月上旬,各高校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本科批次院校报送并公布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及职业技能考核大纲,做好招生宣传发动;

2月下旬,公布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

3月初,报考本科批次院校考生报名并参加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3月上旬,本科批次院校向省招办报送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3月中旬,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3月下旬,组织高校进行招生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3.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科目

1.全省统一文化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包括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核和颁发的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土木工程证书、化学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体育技能证书、护理证书、烹饪证书,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各高校可参照《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高职招生专业对照表》(附件2),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为了扩展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范围,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核种类将逐年增加,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科院校招生考试科目

本科层次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科目,包括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以及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由自主命题的高校在2月上旬公布。在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后,考生可报名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并由招生院校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是否对口、是否符合相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相同招生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可由各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职业技能测试等安排详见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