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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录取标准的通知

     
    深圳技校2017年7月19日 讯经市教育局批准,现将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招生的录取标准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我市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中专、技工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单科等级、六科原始总分、初二生物与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条件划定。投档的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
 二、按中招工作安排,第二批学校于7月18日至19日录取,列为第三批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职类学校于7月20日至29日由省招办组织录取。今年中招继续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学校在本校内通过互联网进行阅档招生。每批录取工作结束的第2天,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于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者,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