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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资助】2015-2016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名单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经过学生申报、班主任初查、资助信息中心严格复审,现将2015-2016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学生名单(具体名单见学生科公告栏)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资助信息中心反映。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初审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享有免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国家助学金发放具体时间以省财政拨款下达到学校的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3日---7日
受理举报时间为上8:30—11:30,2:30—5:00
办公地方:资助信息中心办公室(图书馆一楼)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55-27253103、27253968
举报方式:公示期间,对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公示对象,广大师生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和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受理部门将对举报当事人姓名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有关要求:
1.举报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受助条件等方面,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向受理部门反映。
2.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班级、姓名、联系电话。
3.反映涉及的问题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
 特此公示!
深圳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
资助信息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